大家知道,我們的制度是需要兼顧公平和效率,如果說都縱容窮人去買廉租房從而獲得暴利,那就是養懶人,社會保障必須要鼓勵人們去通過自己的勞動致富,而不是說保持在吃低保、購廉租房這樣一個很舒服的狀態,這樣不利用提高整個社會的生產力,也不利于維護社會公平。
0352房網:所以說很多人就認為廉租房作為保障房的一種是政府主動讓利并且動用了公共資源的結果,如果說允許購買,或者說幾年以后出讓獲利的話,那么實際上再用這種方式把公共資源套現獲利,造成社會的不公,那么您現在覺得已經出售的廉租房將來還能不能收回來?有沒有什么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
楊紅旭:這個很難,我們之所以沿用廉租房制度,就是因為這個房子資源是一種臨時性的,如果說你現在生活困難、收入低,你可以去住,如果說你一旦收入提高了,已經不符合這樣的標準,應該把這個房子讓出來,讓其他的人去享受這樣的保障。
你買斷產權之后,部分私有化或全部私有化了,這樣的話即便是你家庭收入突然增長了,比如說買彩票中獎了,但這個房子已經是你的了,這個是有產權相關的法律保障的,政府沒法讓你退出這樣的房子。除非說你一夜暴富了,你想將房子通過市場轉售,但只要你不賣房子永遠你都享有這樣的福利,這樣的話肯定是跟我們的制度是違背的,因為我們的制度設計是有租有售,對于窮人對于某些急需臨時性住房的人。
像公租房不僅是面對本地窮人,還面對外來務工人員或者是剛畢業的學生,那么說只要是租的都是滿足的是一種過渡性的、臨時性的需求,應該是可以輪換的。而那另外一部分是可以售的,我們的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是可以售的。有租有售,才是一種比較完善的住房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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