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自己分了一套拆遷安置房,并和相關部門簽了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為何在接下來的手續中“被拆遷人”卻變成別人了?日前,魚臺縣的閆妙階向記者反映,他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在他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更改,安置房被人轉賣了。
3月15日上午,記者在魚臺縣雙新社區見到了閆妙階。閆妙階看著這里已建成的兩棟樓說:“按照拆遷協議,這里理應有我一套房。”
閆妙階說,2009年5月,他所住的新民村進行城中村改造。按照拆遷協議,他得到了一套120平米的安置房。但是,去年5月,他妻子去當時的拆遷指揮部領房租時被告知,他家的房子已經賣給別人了。
“我的房子賣了我怎么不知道?”驚詫不已的閆妙階多次去找拆遷指揮部,得知房子是被一個叫周雙成的人賣了。周雙成曾做過閆妙階的貸款擔保人。2009年9月,因為家里沒錢還不上貸款,閆妙階把拆遷協議暫時抵押給了周雙成,并約定有錢了再拿回來。
直到今年3月初,閆妙階才獲知,周雙成以18萬元的價格把房子賣給了劉偉。而且,在接下來的一系列手續中,都是劉偉作為“被拆遷人”去辦理的。
記者在閆妙階提供的房屋交接單上看到,當時負責閆妙階所在片區拆遷的指揮部工作
人員屈國棟和蔣峰在上面簽了字。記者隨后找到了已是縣招投標局局長的屈國棟,但他一看簽名,就明確表示“該簽名是假的”,并稱對此事毫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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