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來不少城市先后出臺購房需提供1年完稅手續及社保證明的規定。然而,社會上盛行一種“聯合作弊”的歪風,如一些房產中介大口向購房者承諾可以幫辦理1年完稅、社保證明等手續,而這些做法多為踐踏法律、政策紅線的服務項目,如果消費者與房產中介“聯合作弊”,將導致自己權益不保并受連帶責任。
不良房產中介為招攬生意,向消費者承諾可以“幫你辦”各種踐踏法律及政策紅線的服務項目,并蠱惑消費者為此支付少則幾千、多則上萬元的費用。日前,深圳、惠州、東莞3市消委會聯合發出消費提示:如此“變通”手法涉嫌違法,一旦敗露必將致消費者權益得不到保障,提醒消費者勿做造假、違法者的“幫兇”。
東莞市消委會曾接到一起此類投訴。到東莞市工作只有半年的趙先生,通過房產中介購得一套二手房,但在辦理銀行按揭時,按規定需提供滿一年的工作完稅和社保證明,房產中介竟然承諾可以變通“幫你辦”,收費2000元。后來,銀行審理按揭材料時發現了趙先生的完稅和社保證明有假,退回不予審批。因趙先生明知造假違法,但仍為房產中介公司的造假提供資料、資金等便利,無形中成為造假“幫兇”,所以趙先生與房產中介的交易合同本身因違法不成立,按過錯責任共同承擔損失,房子自然也買不成了。
東莞市消委會著重提醒:多數城市的稅務、社保補繳等資料已實現信息聯網,銀行等部門隨時可從網上查實購房者所提交所得稅、社保等證明真偽,一旦發現為造假,將追究其責任。以我們的房產及其他權益受到損害。
上一篇:“N+1”戶型宣傳騙局 業主遭遇維權困境
下一篇:三百元空中樓閣引發七旬老人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