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伯受恩贈送房給房客 起訴稱受人身威脅要求解約
2012-03-15 來源:解放日報 編輯:趙強強
因受到房客顧先生夫婦的“照顧”,張老伯將自己所有的一套房產簽約遺贈,以示“感恩”。不料,共同生活一段時間后,張老伯以人身受到威脅等理由起訴,要求解除遺贈協議。日前,閔行區法院判決顧先生夫婦簽訂并經公證的遺贈扶養協議解除,張老伯支付因接受扶養的費用2萬元。
張老伯原一人獨居于閔行區某小區103室中,自2001年起,來自安徽的顧先生夫婦住進來后,他的生活起居受到照顧,張老伯便萌生“報答”之意。2007年夏天,張老伯召顧先生夫婦至身邊,表達了有意遺贈103室房產的意思。雙方自愿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約定,張老伯仍居住于103室,今后的生活由顧先生夫婦負責照料。該協議經公證于2007年11月29日生效。
然而,雙方的關系卻不再融洽。張老伯說,在公證辦理后,顧先生夫婦的態度發生轉變,非但不再照顧,還要求自己每月繳納300元伙食費,并只提供晚飯。甚至,還受到了顧先生夫婦的人身威脅。張老伯將顧先生夫婦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解除雙方簽訂并經公證的遺贈扶養協議。
法院認為,雙方均同意解除遺贈扶養協議,于法無悖,予以支持,但雙方仍須承擔協議解除后相應的法律后果。張老伯提出受到人身威脅等,但未能提供相應證據,實難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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