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五:寫明違約責任
由于手頭的資金有限,很多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后,由于需到銀行辦理貸款手續,籌集資金等問題,交付全款還需一定時間,這段時間大體在一個月左右。而這段時間,很容易因為房價原因導致交易發生糾紛。
王玉剛說:“在二手房交易中,很多購房者看完房打算購買后,就會進入與賣房者協商房屋價格的階段。很多人在商定好價格后,不簽訂合同,不寫明違約責任,只是做一個口頭協議。然而近幾年,因為很多樓盤的房價波動很大,或者因為賣房者看到價格上漲的趨勢,就會出現賣家反悔的事情。
因為沒有簽訂合約,在出現違約后,違約責任不好界定,購房者一點辦法也沒有,很多購房者因此吃了啞巴虧。所以在看房后,一定要簽訂定房合同,寫明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這是保證購房者利益的關鍵點。”
熱點六:戶主一房多賣
記者了解到,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房產證的時間沒超過5年的需要繳納營業稅。很多人為了逃避稅費,在購買房屋時,選擇暫不過戶,只是做一個財產公證,但房產證上還是原戶主的姓名,這樣造成購房者承擔極大風險,有時甚至出現“一房多賣”的現象。
“我們過去曾經聽說過這種例子,因為如果只做公證的話,房產證上還是原戶主的名字,即使購房者拿著房產證,也無法保證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害。”王玉剛說,按照規定,只要對房產證進行掛失,重新補辦房產證,這樣可能會造成一房多賣的現象。
記者了解到,除了一房多賣的問題,有些人為了躲避稅費,按照贈與的方式進行房屋過戶。王玉剛說,實際上這樣做很危險,因為按照國家規定,被贈與的房屋再次買賣時要征收20%的個人所得稅,誰也不可能守著一套房子到底,所以按照贈與的方式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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