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為了提高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報批效率,及時為保障性安居工程提供用地,山西省國土資源廳要求,在未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地任務之前,各市、縣(區)不得向大戶型、高檔商品房項目供地。對于已經批地的商品住房項目,在用地合同中必須設置條款明確保障房配建比例、建設總面積、套數、套型比例、建設標準等內容;不配建或不宜配建的項目,應當明確按照規定配建面積繳納保障房建設資金的內容。
2012年山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為34.23萬套,計劃完成投資400億元。上半年,山西省新開工建設各類保障性住房20.33萬套,基本建成2.22萬套,竣工0.39萬套,完成投資153.1億元。
山西省國土資源廳有關負責人表示,2012年,山西將切實把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公共租賃住房、限價商品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年度建設任務落實到地塊,做到應保盡保,審核備案后的供地計劃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
此外,為加快土地供應速度,山西還將推進批而未用土地的利用和清查閑置土地工作,將清查出的批而未用的土地優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同時,對納入政府儲備的土地,也要優先供應保障性安居工程。
據悉,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將根據國土資源部有關要求,從8月開始對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情況實行月調度制度,對保障性住房用地中存在的問題認真分析原因,積極研究對策,各地將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201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用地的預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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