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制扭曲導致暴利 開發商、政府都有責任
顧云昌表示,在目前房地產市場依然“供不應求”狀況下,出臺反暴利的規定就顯得非常必要。
“反暴利有兩種,一種是受益是國家的,一種是讓利給百姓,不讓房價過快上漲。只有賣不出去的房子,沒有賣不出去的價格。如果嚴格征收土地增值稅,會對抵制暴利起到一定作用。” 顧云昌告訴記者,房價越高,百姓越買不起,與其征增值稅,不如把房價降下來,讓利消費者。當前,對土地增值稅進行清算是有利的,最終對平抑房價肯定能起到積極的作用。
“在德國,如果開發商的住房利潤水平過高,就得承擔刑事責任。我國住房市場之所以存在巨大的暴利,最根本的問題就在于國內不少住房政策不把住房投資投機與消費區分開,并利用銀行的金融杠桿及優惠的稅收政策鼓勵住房投機炒作。”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易憲容接受人民網記者采訪時說,“制止房地產暴利就得要從住房市場暴利的源頭入手。要制止住房的暴利,既可通過住房定價機制把房地產開發的利潤限制在一定范圍內,而更為重要的,是要全面遏制住房的投機炒作,保證住房是居民改善條件的商品而不是賺錢的工具。”
“如果暴利體制不改變,而只出臺反暴利法規也是沒有用的。實際上政府的高稅收也構成高房價的一個因素。”曹建海認為,政府真正要想的是如何真正讓房價降下來,關鍵是要打破暴利體制的存在。“開發商的經營都是壟斷的,政府也參與其中,更是壟斷。一種是行政壟斷,一種是產業性、經營性的壟斷。地方政府賣地獲取收入的利潤更大,暴利也最大。此外,炒房團也會有數倍的利潤,也有暴利。”
“體制扭曲導致的暴利。”如何制止暴利?曹建海認為,如果不從體制上根本轉變,就不可能從根本上制止暴利。要反暴利,政府可以指定一個價格,高于這個價格就征稅,但最根本的是要廢除暴利體制。
曹建海看來,若真有反“暴利”相關規定出來,結合 “一房一價”政策,“未來將會對房地產市場產生一定的影響。”
背景:制止牟取暴利的暫行規定
國務院于1995年1月頒布了《制止牟取暴利的暫行規定》。
《規定》要求,某一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水平、差價率、利潤率均不得超過同一地區、同一期間、同一檔次、同種商品或者服務的市場平均價格的合理幅度,違者由價格監督檢查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
2011年5月1日起實施的《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被坊間看作反地產“暴利”的第一步。
規定指出,商品房經營者應當在商品房交易場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或者價格手冊,有條件的可同時采取電子信息屏、多媒體終端或電腦查詢等方式。采取上述多種方式明碼標價的,標價內容應當保持一致。
規定要求,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使用虛假或者不規范的價格標示誤導購房者,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方式進行價格欺詐。價格主管部門發現商品房經營者明碼標價不符合國家相關政策的,要及時移送相關部門處理。
上一篇:住建部原副部長:必須弄清房屋空置率
下一篇:尹中立:降息也難以救樓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