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來看,預計少數城市也會限購,但中央精神的核心,仍是強調已限購城市切莫放松。隨著調控效果的持續顯現,預計明年將有部分城市放松或取消限購。長期而言,政府重在構建住房供應的“雙軌制”:逐步形成符合國情的保障性住房體系和商品房體系。“十二五”期間,全國計劃新建3600萬套保障性住房,加上已有的存量房,將占全國城鎮家庭總戶數的20%以上,而2010年年底,覆蓋面還只有約7%。基本上可以認為,至2015年末,我國將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體系和商品房體系,形成“兩條腿”協調走路的良性格局。屆時,包括限購在內的諸多限制性政策,多數都會退出。
關于限購令進一步升級的預期,似一團烏云壓在業已冷風颼颼的樓市上空。老百姓希冀借此迎來降價潮,住建部忙活著調研、擬定名單,那些房價上漲偏快尚未限購的地方政府心懷忐忑,業界則以預測哪些城市將新加入限購行列為樂。在近八年的房地產調控史上,恐怕只有“90/70”政策和房產稅的有如此魔力了。
而當前我國的情況是:總體已過了住房短缺時期,全國城鎮住房私有率高達89%,幾乎是全球最高。在部分城市實行限購的主要目的是抑制房價過快上漲,打擊投資投機性需求。顯而易見,如果說韓國當年實行限購屬于“中藥”,需要經過十幾年才能慢慢見效,緩解全社會的居住困難,那么我們現在的限購屬于“西藥”,樓市降溫、房價平穩或下跌、投資投機需求撤退,即可“鳴金收兵”。
第一個想到限購措施的人,可稱之為天才,如果想要將此政策持續100年的人,一定是個瘋子。世界上嚴格實行限購住房政策的,恐怕只有韓國了。上世紀70年代初,政府開始推行“一戶一宅”的購房制度,一個家庭只允許購買一套住房。我們需要關注的是,當時的背景是: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人口急劇增長,住房嚴重短缺,房價快速上漲。政府限購的根本目的,是在房子不足的情況下,先滿足居民的基本需求,其中由政府供應的一般都是兩室一廳的小房子。
可問題在于,房價回歸和限購升級一樣“難產”。最早是在2010年4月“國十條”中,提到:地方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臨時性措施,在一定時期內限定購房套數,其后只有北京限購。后來房價沒跌。于是2010年9月,多部委新政要求:房價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城市須限購。其后超過20個城市限購。后來樓市量價齊升。實屬無奈,今年1月“新國八”要求: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從嚴限購。至今43個城市限購。
應該說,自2月份以來,全國主要城市成交量皆出現明顯下滑,價格漲幅持續下回落,其中實行限購城市效果好于非限購城市,房價正向下跌“拐點”邁進。其實,若能保持這一態勢,調控效果將會越來越明顯,偏偏就在這個非常關鍵的時間段內,少數城市忍受不了市場低迷的“寂寞”,暗地里嘗試放松限購。因此招至7月國務院常務會議的鞭策:已實施住房限購措施的城市要繼續嚴格執行相關政策,房價上漲過快的二、三線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購措施。
但是,這也不是說根本沒必要再對商品住宅市場進行調控了。商品住宅具有一定的資產品屬性,有時會受多種因素影響而大幅上漲,為了緊急應對這種情況,未來仍會出現部分限制性政策。長線投資需求,未來不會過分打壓,但對于短線投機性需求將會長期抑制,只是需要優化手段,應少用限購這種行政手段,而是要多用經濟手段,比如增加住宅持有環節稅負,開征房產稅或物業稅,完善資本利得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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