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2011年是房地產調控的“攻艱年”,那么,2012年將是“護果年”。今天,溫家寶總理在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政府工作報告時表示:要繼續搞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嚴格執行并逐步完善抑制投資、投機性需求的政策措施,進一步鞏固調控成果,促進房價合理回歸。
“房價合理回歸”,只能說最終結果,能否在今年內實現,這是沒底的事,因為“合理”原本就很難界定。相對而言,“進一步鞏固調控成果”,指代清楚一些,那就是繼續保持房價下跌或平穩的勢頭,避免年內再度出現顯著上漲。筆者認為,如果堅持到第四季度才出現小幅復蘇,并不算是破壞“成果”。從很大程度上可以說,“保衛成果”就是2012年房地產政策的指導方針。
為何說去年是“攻艱年”?大家不妨回想一下,去年1月出臺的“新國八條”,是2009年12月調控以來的第四波調控,一次比一次更加“史無前例的嚴厲”。結果去年前三季度,成交量下滑,價格依舊堅挺。萬般無奈,去年7月份國務院常務會議再議房地產調控,要求符合條件的二三線城市也要實行限購。終于,去年“金九銀十”落荒而逃,潰不成軍;終于,去年10月份,全國70個城市房價指數首次出現環比下跌。
至2012年1月份,房價已連續環比下跌了4個月。而在2010年4月“國十條”出臺后,僅僅于當年6月出現一次環比下跌,調控效果可謂微弱。對于去年的調控效果,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時如此定性:“投機、投資性需求得到明顯抑制,多數城市房價環比下降,調控效果正在顯現。”形勢喜人,更須維持。
那么,房價何時應該止跌?筆者的觀點是:上半年還應維持下跌態勢,三季度筑底,四季度小幅上漲。如果按這一步調,則基本接近完美。房價如果過快反彈,比如隨著二季度成交量的反彈而上漲,則調整時間偏短,極有可能招致新一輪的政策打壓;房價如果今年一直下跌,則會產生明顯的負面效果,比如老板跑路、樓盤爛尾、業主砸售樓處、建筑業欠薪失業、銀行貸款風險上升、經濟受拖累等。
2008年那輪房地產市場調整,70個城市房價環比下跌了6個月,這一輪應該保持9-12個月,才能稱得上階段性回歸合理,調控效果顯著,短期目標基本完成。在上述指導方針之下,中央層面的調控自然不會放松,至少上半年不敢動搖。“嚴格執行并逐步完善抑制投資、投機性需求的政策措施”,這就是政策保障。
兩層含義:第一層是嚴格執行,不用解釋了。第二層是“逐步完善”,也就意味著某些調控措施會改變方式,比如限購、限貸、限價等濃厚行政干預手段,將極有可能微調,被別的政策替代,比如房產稅。
另外,溫家寶總理表示:“要加快建設城鎮住房信息系統,改革房地產稅收制度,促進房地產市場長期平穩健康發展。” 住房信息系統,是指所謂的6月底實現40個城市住房信息系統聯網。改革房地產稅收制度,是指房產稅。這兩項工作,是涉及房地產市場長期發展,尤其是房產稅試點,今年極有可能增加試點城市。單靠房產稅,不可能完全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卻是完善調控和稅制的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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