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房產稅擴容,先從經營性物業改革,而后逐步擴展到住宅”的半官方(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說法,甚囂塵上!

中央態度趨謹慎
事實上,自從8月20日國土部官方網站發布信息,披露兩湖(湖南、湖北)新版房產稅的征收細則正在制定中,即使當天下午即撤下,“房產稅擴大試點”的漣漪效應便開始發酵,至今猶余波蕩漾,尤其是11月12日住建部長姜偉新在甫結束的十八大期間,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正在積極研究擴大房產稅試點,更把房產稅的話題推向風口浪尖。
房產稅到底該不該征?用什么方式征?其稅基、稅率的高低標準為何?輿論仍有不少雜音,因此在我看來,房產稅欲繼2011年1月28在上海、重慶試點之后,向全國鋪開的時間點,并不如外界所想象的那么迫在眉睫與箭在弦上。
之所以這么判斷,首先是中央心態的微妙變化。在國務院開列的2012年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中,并未包括房產稅,且文字表述由“積極開展”→“加快推進”,2012年8月29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再調整為“穩步推進”。說明政府在博采眾議、聽取正反兩方意見之后,心態趨于謹慎。
任、賈都在糊弄老百姓
耐人尋味的是,反對征收房產稅的聲音當中,最具影響力的,竟然是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他在10月15日“中國房地產價值高峰論壇”上,旗幟顯明地表示“我反對擴大房產稅試點,抑制投資和投機的關鍵還是要針對交易環節征稅,何時銷售何時征稅較符合實際”。
更為市場所熟知的,則是華遠集團董事長任志強與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在媒體上的唇槍舌戰。任志強直指:賈康糊弄老百姓,征收房產稅老百姓是受害者,任何和房子交易與持有有關的稅收,一定會推高房價!房產稅一定會體現在租金或房價中由消費者承擔。賈康則回應:就該像收繳水電煤氣費一樣收繳房產持有稅,而且應該階梯征收,一套免收,二套每年征1%,三套每年征10%,逼出有效供應。
任何稅費開征,老百姓都“受害”
在我看來,這兩人的說法都不免偏頗。老任之所以著急,其實擔心的是一旦開征房產稅,購房者將瞬間銳減,從而在一定時間內壓制市場有效需求;至于“老百姓是受害者”的觀點,則純粹是煽動民粹的蠱惑之詞,因為任何稅與費的增減,本來就與消費者息息相關,“受害者”的說法并不妥當。
至于賈康的論述看似主張、符合公平正義,但卻“指鹿為馬”,因為他認為應該開征的稅種根本不叫“房產稅”,充其量只能稱之為:豪宅稅。何謂“房產稅”?顧名思義,是以房產之有無作為課稅標準,基本上是“認房不認人”的,只針對豪宅或擁有多套房的人課稅,不但名實不相符,更將造成稽征與認定的多重障礙,消費者勢必采取諸如“假離婚”等各種避稅手段,最終導致政府投入的人力比收上的稅還要多,其結果是擾民、勞民而傷財,完全無法落實政策所希望達成之目的與效果。
房房皆課稅才是“房產稅”
因此,我認為房產稅應回歸其本質,即“以房為本”。而避免殃及無辜的方法是采漸進式稅率之調整手段——以家庭為認定標準,只準許一套為自用,給予優惠稅率,第二套以上則視為營業用(包括出租或閑置),給予一般稅率。如此一來,房房皆課稅,認定與操作簡單,加之所費不多,使避稅誘因不足,并可相當程度補充地方稅收,從而抑制其賣地沖動,方為房產稅可長可久之策。
那么房產稅何時會大范圍鋪開實施呢?我看明年上半年之前,可能性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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