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經濟適用房分配亂象或將終結,而這以經濟適用房變成“歷史”的產物為代價。經濟適用房“擇期退場”后,與“公租房并軌”被認為將接替現有政策作為調整住房供應體系的突破口。
這種可以上市交易、并將售買間差價收入自己囊中的政策性保障房退出后,保障房市場就能自此撥云見日嗎?“保障的歸保障、市場的歸市場”兩條腿走路的房地產市場發展思路,是租與售的簡單劃分嗎?
以北京為例,這是一個極具特殊代表性的城市,2005年華遠地產董事長任志強調查結果顯示,從央產房、軍產房、外銷商品房、房改房,到后來的經濟適用房、兩限房、公租房、廉租房、康居工程等,目前至少有十七八種住房品種并存于北京商品住宅市場,全國或可達到30種左右住房品種。
近日,“京七條”還創造了“自住型商品房”,從表面來看,這一政策考慮到了“夾心層”的住房需求,然而,這一政策真的能起到預期的作用嗎?在品類如此“豐富”的北京住宅體系中,這種新興事物能滿足普通人的住房需求嗎?畢竟,此前多種多樣的住房品種既沒有遏制房價持續走高,也沒有改變普通人住房難的困境,與此同時,房租價格也在一路上揚。
所謂“公租房并軌”是指公租房與廉租房并軌運行,然后通過財政發放房租補貼的方式,區別對“城市低保人群”、“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等進行住房保障的手段,對于低保人群提供大比例租金補貼,并逐級根據保障對象收入水平,制定與之對等的租金補貼政策,從而完成對應人群的住房保障。
有消息指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內部已經開始考慮重新調整住房保障鏟平供應結構。與此同時,對于“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三房大并軌的思路,也已經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相關職能部門的考慮之中。此前,鄭州市已經試點“三房并軌”。
經濟適用房的“擇期退場”并不是突發狀況。經適房相對豐厚的獲利空間使得一部分人為之“鋌而走險”,為此,部分地方政策出臺了各種政策杜絕經適房分配貓膩,避免獲得相對不公平的經濟收益。此前,就曾有廣州等地明確表示不再修建經濟適用房,轉向大力發展租賃類政策性保障住房。今年8月份,杭州表示允許經適房上市交易,但需要補繳55%的土地收益等價款。
經適房退場后,還有可以出售的兩限房、央產房、房改房,各地還有各種名目可以出售的住房品種,當這些最初的政策性保障住房進入市場后,保障覆蓋范圍便有所下降,若需要達到此前的保障覆蓋比例,政府需要及時補給新的保障類住房,或是公租房、或是廉租房、或是棚戶區改造等其他類型。無論是哪一種,都要增加政府的負擔,而大力推廣的公租房模式,將政府變成了物業持有人,不僅開發建設需要一大筆費用,后期的維護管理又是一筆長期投入,資金回籠更是無從談起。
從建筑質量、分配模式到配套完善都飽受詬病的經濟適用房,或許真是到了退出的時候,但保障房市場,未必從此就能撥云見日。要想徹底做好“保障的歸保障”,需要大體量資金的支撐,而這就難免造成“市場的歸市場”模式的惡性循環,房價走高,將更多的人群擠出市場,流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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