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投資竟買來“小產權房”
據楊先生介紹,2006年的一天,他在皇姑區北行附近拿到了一份“湖畔嘉苑”樓盤的宣傳單,他看到門市房的價格很便宜,便動了投資的心思。此后幾天,他和朋友一起到樓盤所在的于洪區造化街道大轉彎村進行了考察,當時售樓方的工作人員告訴他,房子的手續都是齊全的,而且還可以辦理銀行貸款。楊先生稱,他當初就怕買到不能隨便交易的“小產權房”,但是他知道“小產權房”辦不了貸款,所以他認為“湖畔嘉苑”的手續應該沒問題。
2006年8月,楊先生首付21.9萬元后,又在指定的造化信用社辦理了22萬元的貸款后,拿到了“湖畔嘉苑”一套158平方米門市房的鑰匙。但在交了4個月的貸款后,楊先生突然得到了確切的消息,他買的房子的確是“小產權房”。此后,他多次找到開發商和大轉彎村村委會,想要把房子退掉,但是對方卻堅決不退房。楊先生說:“當時我和我愛人都上老了火了,因為我朋友告訴我們,我們是城市戶口,買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國家要是征地、動遷,我們什么補償都得不到,買房的錢就相當于打水漂了!”
本來想投資買一處門市房,沒想到買到手的卻是不能隨便交易的“小產權房”;本來以為退房官司勝訴后可以順利拿到退房款,沒想到錢沒等來卻聽到了房子被轉賣的消息。
贏了官司卻沒拿到全款
萬般無奈之下,2008年年底,楊先生一紙訴狀告到了法院。2009年7月14日,于洪區人民法院作出了判決,判決大轉彎村委會返還21.9萬元的房款,造化信用社返還15784.65元的貸款,被告如果不按時返款,要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法院判決后,造化信用社很快便把貸款退給了楊先生,但是大轉彎村委會卻遲遲沒有退款。2009年9月9日,楊先生向于洪區人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申請法院將那套房子查封,然后按照拍賣程序將房子拍賣。2010年的1月6日,楊先生在法院辦理了查封的相關手續,并在法官的授意下,在門市房貼了封條,并拍照留證。楊先生說,本來法院查封后,他心里的石頭基本落了地,自己就等著法院拍賣房子了,但沒想到不久前又發生了變故。
查封的爭議房竟被轉賣
2010年9月,楊先生準備申請法院對被查封的房子進行拍賣,當時大轉彎村委會卻突然同意退款,并且先期退回了8萬元。但剩下的房款,對方又開始遲遲不還。今年7月初,楊先生再次找到法院申請拍賣,卻聽到了一個讓他震驚的消息,那處有爭議的房子被賣了。對此,楊先生很難理解,他認為法院已經有了判決,對方在沒有還清房款前,沒有權利對房子進行處置。
2011年7月21日,市民楊先生投訴,稱自己和家人因為一處“小產權房”已經被折騰了好幾年,希望記者能幫他盡快了卻這塊“心病”。
為了驗證楊先生的說法,7月21日下午,記者來到了大轉彎村委會,但是工作人員稱,負責人不在。7月25日,于洪區造化街道辦事處黨工委的一位副書記對此事進行解釋。他告訴記者,楊先生購買的房子確實已經被轉讓了。而楊先生和大轉彎村委會目前主要是關于利息的賠償沒有談攏,街道辦事處會責成村里和樓盤的項目單位盡快把余款退還給楊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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