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細則公布
2012-11-28 來源:0352房網 編輯:木木
11月23日,安徽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實施細則正式公布,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
實施細則規定,商品房經營者要在取得預售許可證或現房銷售備案后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并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按照實施細則,商品房銷售應當公示交易及產權轉移等代收代辦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商品房銷售時選聘了物業服務企業的,商品房經營者應當同時公示前期物業服務企業名稱、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及收費依據、收費標準,以及機動車停車收費標準等。
省物價局相關負責同志表示,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商品房經營者在廣告宣傳中涉及的價格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嚴謹。不得使用虛假或者不規范的價格標示、標價方式誤導消費者,進行價格欺詐。
據了解,該實施細則是在2011年5月6日公布施行的實施細則(試行)基礎上,廣泛征求相關部門、消費者代表以及房地產經營者代表意見,修訂和完善后形成的。
上一篇:北京公租房將劃分三個等級 配租前公示
下一篇:王保安:堅持市場與保障并重 完善住房保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