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一對夫妻因名下擁有6處房產而享受著低保,成為全國最富有的低保戶而“名聲大振”。在我們看來,低保的審核及其一系列程序不嚴格,是導致最富有低保戶出現的根本。那這個事件對整個保障房體系的完善有什么啟示呢?對此,我們采訪了《21世紀經濟報道》地產新聞總監李一戈。
包頭事件對現行保障房分配、監督機制提出重大挑戰
0352房網:對此事如何看待?說明了一個什么現象?
李一戈:從包頭的核查情況看,這可能不是個別現象。因為同樣的報道還說,僅僅是在最富低保戶所在的石拐區,有8000多戶低保戶,查出404人擁有兩套住房,比例接近5%。如果把這個比例放到全國來看,我覺得應該比較驚人。很自然地會把這個案例與保障房聯系起來。因為保障房要保障的對象,首先是低保戶所代表的最低收入家庭,然后是低收入家庭和中低收入家庭。
同樣,人們會很自然地想:假如名下擁有6套房的家庭,能獲得低保,那么,他去申請保障房,也是完全可能獲得通過的。這樣我們就會對現行的保障房的分配機制、監督機制提出了重大挑戰。這個問題實在容不得回避,因為今年要完工1000套保障房,未來5年要建成3600萬套保障房,而且大規模的保障房的分配時間很快就要帶來了。
保障房分配比建設更重要 相關部門應專門討論檢查
0352房網:你認為應如何建立和完善保障房的分配機制和監督機制呢?
李一戈:其實,各地政府對保障房的建設和分配,都做了一定的規定。但是,現行分配機制不能有效防范上述包頭事例的發生。很多地方,對保障房申請者收入和住房情況的審核都是由街道、居委會來完成,當然也有單位開證明,收入證明,但是,最主要的還是由基層的街道來完成。
我們現在知道“人戶分離”是普遍現象,即使人戶合一,居委會或街道辦怎么可能調查它所轄區居民的收入和住房情況?也許某個家庭他一家人擠在一套小房子里,但是他另外有一套房出租;也許他表面上2000元月收入,但是兼職收入卻過萬。僅僅提倡申請者自我道德約束,也是不可靠的。
我覺得最主要的還是各地政府應盡快明文規定,將公安部門負責的戶籍系統、房管部門負責的房產登記系統、銀行部門負責的征信系統、稅務部門負責的稅收系統實現聯網,當然聯網的同時要建立嚴格的保密制度。在此基礎上,監督和懲罰機制要跟上。初步通過保障房審核的居民,沒有工作的,如果吃低保的沒有工作的要在其社區內公示,有工作的要在其工作單位公示,全部名單在網絡和報紙上全部公示,并鼓勵知情者合法地如實地反映真實情況。在這個基礎上還要加大懲罰力度。有意騙取保障房的,終身失去保障房申請資格、還要罰款10-30萬元;對那些本身是高收入的卻惡意騙取保障房的,還要借鑒新加坡和香港等地區的做法采取一些司法措施比如行政拘留。因為高收入騙保障房確實太惡意了,因保障房事關全社會的公平正義,我個人覺得保障房的分配比建設更重要,在沒有完善保障房分配、監督和懲罰機制以前,甚至可以暫時放緩建設速度。我建議住建部等部門對這個問題要進行專門的一個討論和檢查。
0352房網:感謝您給保障房提出的珍貴意見,謝謝您接受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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