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法”難圓住房夢(3)
2011-05-03 來源:0352房網 編輯:編輯小馮
但到2003年,國務院出臺《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國發[2003]18號,下稱18號文件),23號文件中有關“經濟適用房是住房供應的主體”改為“經濟適用房是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由此各地政府逐步開始對購買經濟適用房人群的資格進行嚴格的限制,供應量也一再緊縮。最終,中國形成了以廉租住房保障低收入人群為主,經濟適用房等其他保障形式為輔的架構,據此,一些專家分析,滿足前述保障房條件要求的人群不到2.5%。
近年來,要求擴大住房保障范圍的呼聲此起彼伏,由此,立法面對的第一個問題是,住房保障究竟是大保障,還是小保障?這是草案起草之初的最大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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