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最怕出現問題,而問題之后的維權一直困擾著我們,只有普通老百姓在維權嗎?看看明星吧,他們的維權路也很難走啊!
羽泉組合之一的陳羽凡在2000年簽訂購房合同后至今沒得到房子。2000年10月份,陳羽凡簽訂契約當日支付了首付款,其余樓款采用銀行按揭形式支付,開發(fā)商交付房屋的時間為2001年12月30日。陳羽凡按約定支付了房價款,但開發(fā)商卻不按時給付房屋,并將房屋交付時間一再拖延。至去年冬天為止,開發(fā)商既未通知業(yè)主收房,也未向陳羽凡提供該房屋符合交付條件的各項證明文件。
開發(fā)商同意陳羽凡提出的退房要求,并同意退還首付款,但不同意支付利息,至于有沒有收房開發(fā)商表示2002年10月已經通知陳羽凡可以辦理入住手續(xù)。雙方僵持不下,到目前還沒有個結果。
憑一曲《回娘家》成名的朱明瑛是一路星途坦蕩,可是就在她自從把家安在朝陽公園附近的清境明湖花園后,她因不滿物業(yè)而拒交物業(yè)費三年前被小區(qū)“物業(yè)管理公司”告上法庭。持續(xù)三四年多的官司,也賦予了她另一個身份:物業(yè)維權斗士。
雖說她也為不和諧的“房事”糾紛奔波忙碌,然而畢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影響工作和精力不說,光花掉的官司訴訟費就達11萬之多,這豈是普通百姓所能承擔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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