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房產糾紛新房為何不同于原設計圖
2012-04-26 來源:0352房網 編輯:韓軒
“房子總算交付使用了,但廚房的格局卻與設計圖不同。開發商和售樓處都不管,我到底該找誰討要說法呢?”4月24日,太原市民馬女士向記者反映此事。
馬女士于2009年購買了長風西街玲瓏苑的這套房子,她說:“圖紙顯示廚房和客廳都挺大,我們家里人多,就想買套這樣的房子。”在同銷售人員確認了房屋的結構之后,馬女士很快就交齊了購房款。
盼了3年,2012年年初領到了新房鑰匙。當她滿懷喜悅走進新房一看,心里頓時涼了半截,“一進廚房門就看到一個很粗的水泥柱,占了近一平方米,廚房一下子小了很多,而這個水泥柱在購房合同附帶的圖紙上卻沒有。開發商解釋說這里邊包的是通風管道。”馬女士原本打算把冰箱放在廚房里,就因為這個水泥柱,冰箱根本搬不進去,櫥柜也不得不縮小尺寸。由于水泥柱正對著廚房門,視線也受到影響。
兩個多月來,馬女士多次找開發商商量解決辦法,可開發商總是避而不見,讓她找售樓處。“售樓處的工作人員說幫我反映,但也只是搪塞之詞,事情一直沒人過問,更不用說解決。難道開發商可以隨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嗎?”
對此,某律師事務所的趙律師說,房屋的具體設計作為購房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允許單方面做出變更。開發商對房屋結構的變更須經業主同意。擅自變更房屋結構的行為涉嫌違約,業主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責任或退還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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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鉑藍原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