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1發行 哈爾濱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管理辦法(4)
2011-05-11 來源:0352房網 編輯:編輯小馮
第二十一條 商品房買賣當事人應當遵守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開發企業有違反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相關情況記入企業信用檔案。開發企業規避預售資金監管、拒不改正的,實行一票否決,直接評為紅牌。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開發企業使用監管資金未?顚S玫,由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三條 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職責,不得玩忽職守、徇私舞弊。 違反本條前款規定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預售資金監管協議示范文本,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
第二十五條 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實施細則,報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實施。
第二十六條 縣(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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