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日前報道“貴陽新政模糊戶籍概念 或削弱限購令效果” :一則“貴陽樓市新政”的消息震動了長假期間的樓市。據新華社報道,貴陽市日前公布《關于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戶區城中村改造及重點項目建設的若干措施(試行)》,凡在貴陽市購買商業、辦公用房和首次購買住房的,可持房屋所有權證或備案的購房合同在購房區域辦理入戶手續或居住證,享受本市戶籍人口就業、入學和就醫等同等待遇,不受入住時間和購房面積的限制。業內人士稱,這是國務院樓市督查組回京后,首個明確發文對樓市政策進行微調的城市。該政策模糊了戶籍概念,觸及到限購“紅線”,并可能引發示范效應。

看了這篇報道,的確覺得貴陽市出臺的這些若干措施有些不合時宜。該新政名義上是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戶區城中村改造及重點項目建設,實際上加入了刺激購房消費的措施和內容。這一做法本身就有些“文不對題”或“文題不符”,讓人感到有些偷偷摸摸、見不得人之嫌。
我對貴陽市房地產情況不很了解,但我看到有網站對當地中介采訪,稱該政策并不是新政。中地行貴陽分公司市場部主任劉斐表示:“初看這個政策的時候,就覺得根本不是什么新政策,以前一直就是這樣執行,入戶貴陽戶口的條件除了其他常規條件以外,對于購房這一塊的條件要求是:‘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二手房、房改房、私有房’的都可入戶,那么本次重申這個政策,并且以高姿態的形勢對外公布,無疑是給市場一劑強心針,但就貴陽樓市的現狀來說,這個時段出臺這樣的貌似扶持政策作用不大。”
我根據上述線索在網上查到貴陽市公安局戶籍登記工作規范第六條規定: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二手房、房改房、私有房入戶的前提是:(1)房屋屬于居住房;(2)房屋已建成并入住;(3)房屋產權必須唯一、完整(經濟適用房以產權證為準)。
相關手續:1)商品房需《房屋所有權證》或《貴陽市商品房購銷合同》(附加《貴陽市商品房預售登記表》);經濟適用房需《房屋所有權證》、《土地證》、《契稅證》;二手房需《房屋所有權證》、《土地證》、《上市證》;房改房需《房屋所有權證》、《土地證》、《上市證》;私有房需《房屋所有權證》、《土地證》。2)如有配偶隨遷,需提交《結婚證》;3)本人申請;4)被申請人的原籍戶籍證明。
我在網上沒有查到這項政策是何時開始實施的,該工作規范更新時間是2011年9月23日。采用購房入戶措施來救市并非新招,上個世紀90年代廣州就實行過,去年從化市還可以,今年才取消;2008年廣東省推出的救市舉措就包括購房入戶,但很多城市都不愿意,因為會增加地方財政負擔和降低人均GDP。
不知道貴陽這一“新政”會否被叫停?是只叫停這次的“新政”,還是連之前的“舊政”一并叫停?貴陽市是會“弄巧成拙“,還是“歪打正著”,一舉就將原本沒有多大效果的政策放大到家喻戶曉、人盡皆知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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