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金融時報》報道,香港的土地制度是英國殖民時期的遺物。香港殖民當局通過出租土地來創收,這個毫無成本的收入來源延續至今。香港政府劃出大塊的土地,每塊地皮的面積都大到只有最具實力的開發商才能夠競標。開發商還向政府預付一筆額外費用,以換取變更土地用途的許可,例如從農業用地變更為商業用地。這樣搖身一變會釋放出更多的價值,內地的土地制度甚至包括勾地的勾當,都可從中找到根源。
香港智庫思匯政策研究所估計,香港政府至少有45%的財政收入來自土地,包括土地預付款、房產稅以及對開發商的可觀利潤所征的稅收。Hemlock——一名與香港地產大亨關系密切的商業作家的筆名——將從這種關系中獲益的房地產卡特爾,比作“獲得向農民征稅權利的封建領主”,香港的高房租是向所有居住者征收的隱性高負稅。由于香港政府與土地之間的利益關系,人們很難相信政府會真正打壓房價,抑制勢力強大的房地產富豪。
香港征收物業稅,卻面對著貨幣潮與投資潮,因此,香港政府祭出征稅殺手锏。這次上調印花稅,本意是提高短期客、外來客炒樓成本,印花稅與房價掛鉤,其實質是資本利得稅。
相信此舉會起到一定作用,外來短期投資客不得不考慮退出房地產市場的高成本。但是,考慮到土地財政、土地權貴、外來移民、外來貨幣洶涌,此舉不會收到長期效果。香港要解決高房價,或者政府大規模建公屋,或者改變土地財政、建立獨立的貨幣體制,其他一切政策,都是救火之用的浮光掠影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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