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又漲了。近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表明:7月份,全國70個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環比價格下降的城市有9個,持平的城市有11個,上漲的城市有50個。其中,上漲城市比6月份增加了25個。
房價到底怎么了?整個7月份,為了防范房價上漲,可謂“警鐘常鳴”。7月7日,溫家寶總理在江蘇調研時強調:絕不允許房價反彈。7月19日,國土資源部、住建部聯合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堅決防止房價反彈。7月24日,國務院決定派出8個督查組,對16個省市開展專項督查。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提出:下半年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需求,切實防止房價反彈。
這一套組合拳打出去,效果應該是有一些的,比如部分城市住宅成交量已有所下滑。但是,作為調控的核心目標,房價卻依舊上漲。而且,這一上漲可能還將持續一段時間。2011年10月,70個大中城市房價首次出現環比下跌,連跌8個月后,2012年6月首次止跌反漲,平均漲幅為0.02%,7月的漲幅擴大至0.14%。從市場周期性規律分析,經歷去年以來的持續的下行之后,6月開始房價上漲,具有調頭上行的征兆,而一旦步入上升通道,則市場的力量至少能持續到明年。
正由于此,雖然中央“三令五申”,仍拉不住房價反彈的龍頭。面對這一現象,調控政策該怎么辦?筆者認為,首先應反思調控目標的合理性。
2005年以來,房價是主要調控目標,2010年以來更上升為惟一目標。具體措辭有:穩定房價、扼制房價過快上漲、促使房價回歸合理、促使房價合理回歸、防范房價反彈等。長期而論,在國際上,房價具有準資產價格的屬性,具有較強的波動性,而且漲多跌少;短期來看,我國尚處于房地產快速發展期,客觀上房價上漲的壓力較大,況且還有推高房價的“土地財政”、“購房偏好”等特殊國情。
在這種情況下,將房價作為調控直接目標,注定在大部分時間段,都難以取得顯著效果。從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和價格機制分析,商品價格的主要的、直接的、終極的決定因素是供求關系。穩定房價首先應追求住宅供求平衡,我們可以將平衡供求,作為調控主要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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