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物業管理條例(3)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應當予以公布。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業主。住宅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大會會議,應當同時告知相關的居民委員會。
第十二條 業主在首次業主大會會議上的投票權數由套(處)票和面積票組成,具體按照以下標準確定:
(一)住宅物業一套計10票,其建筑面積每滿10平方米增加1票,不足10平方米的部分不計票數;
(二)非住宅物業一處計5票,其建筑面積每滿10平方米增加1票,不足10平方米的部分不計票數。
業主在第二次及以后的業主大會會議上的投票權數由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
第十三條 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業主委員會根據物業管理區域的規模可由主任、副主任、委員5至9名組成,人數為單數。業主委員會成員應當由業主擔任,任期為3至5年,可以連選連任。
業主不履行業主公約所約定的義務,不能當選為業主委員會成員。
(一)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年度工作;
(二)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或者解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變更或者解除物業服務合同;
(三)聽取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情況的報告,協助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四)及時了解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的關系;
(五)監督業主、使用人履行業主公約;
(六)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十五條 業主委員會或者其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業主大會應當改組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
(一)業主委員會或者其成員嚴重失職的;
(二)業主委員會或者其成員故意損害業主利益的;
(三)業主委員會無法正常履行職責的;
(四)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改組、更換的其他情形。
上一篇:大同小區物業管理期待市場化運作
下一篇:物業的使用
- 發表評論
- 最新評論進入詳細評論頁>>
1、凡本網注明來源:0352房網或0352fang.com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本網,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均要注明來源本網站,否則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站部分資源來自互聯網,如我們的信息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聯系我們將其刪除。
3、本站不對所有信息的真實性,時效性和完整性做任何保證或承諾,僅供讀者閱讀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今日導讀
- 物業公司請顧問 服務到位才是關鍵
- 大同市御馨園擬將綠地改車位惹爭議
- 北京國天物業已正式接手柳港園小區物業管理
- 住戶出現漏雨現象 維修基金怎么用
- 振華南街100號樓渴盼整頓“住改商”
- 萬城華府小區物業“樓道圈地 ”引發業主不滿
- 車棚上面開賓館芙蓉苑小區居民不堪其擾
- 垃圾堆成“山 ”新旺花園居民遭了殃
- 北馨西園小區 “住改商”嚴重擾民
- 蘭池小區有人圈地養狗 四鄰不堪其擾
更多熱銷樓盤
- 樓盤名稱
- 商圈
- 均價
圖文熱點
新房頻道資訊播報
- 購房置業之稅費詳解 供您買房實際參考
- 公積金適用范圍詮釋 讓公積金貸款服務購房置業
- 四大經典實用招數助力首次購房置業者
- 家中被盜 無奈業主拒交物業費要求賠償
- 四種實用方案將成就繁華房貸最優之選
- 專家告訴您購房置業中的“理財之道”
- 我國當前物業管理現狀及對策——從業主維權角度分
- 購房交易中“五大關鍵問題”集中詳解
- 第四步 房屋裝修
- 二手房買賣十大法則



